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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牌镇志(2012版)农业篇第二章 林业

第二章 林业

第一节 林业资源
石牌镇西为山丘岗地,海拔50—89米,林地土壤系第四纪粘土黄棕壤,土种主要有黄土、面黄土、鸡肝土、马肝土等。土层较厚,PH值6—6.8,腐殖质少,理化性差。树种以马尾松、栎类为主。范围包括白虎、罗坪、年丰、石岗、王坡、王坪、汉景、桂竹、石巷、伍冲、横店、周集、贺集、毛集、何巷、白龙、彭墩、皮集、胡冲、胡刘、郑坪、熊洲、铜桥、丁冲、乐堤、黄金、邻坡、瓦瓷、官堤、勤劳、钟堰、肖店、洪山观、八姓庙及刘湖林场(原国家办杨叉大洼林场)。1979年共有林业用地1300公顷。
东部平原湖区位于汉江沿岸,地势平坦,海拔41.2—43米。土壤为冲积物发育的潮土类,PH值7.2—8.2,土质肥沃。树种以枫杨、榆、柳为主,后引进欧美杨、意杨、水杉。范围包括万福、王龙、马祠、蔡台、真武、唐滩、曾台、姚台、邹巷、曹咀、杨祠、刘埂、李集、关庙、三喜、耿巷、红金,以及康桥湖农场,1979年共有林业用地51公顷。
第二节 林种 树种
1979年,石牌、雨霖(贺集)两公社共有林地总面积18851亩(数据源于钟祥县统计局),其中经济林480亩。2012年为9000亩。
常绿针叶林:大都分布在低山和丘陵,乡土树种有马尾松、刺柏、圆柏等,引进树种有湿地松、落叶松、黑松、水杉、柳杉等。
落叶阔叶林:乡土树种有栎类、山槐、重阳木、黄连木、黄白檀、刺楸、桐、枫杨、泡桐、栎树、香椿、樟、桑、皂夹、银杏、山杨、粗糠树、梧桐等,引进有法桐、白杨、刺槐、欧美杨(意杨)。
附:稀有古树
北宋银杏:生长在石牌镇禁果寺(今石牌小学幼儿园内),高20米,胸径1.5米,冠幅18米,每年春夏枝叶繁茂,在2000年开始析枝,历经1800年,已列入荆门市古树木保护序列。
唐代刺柏:生长在石牌铜桥村三组,相传植于唐朝武德年间,原来是一对刺柏,1958年大办公共食堂锯掉一棵,现存一棵。树高20米,直径1米,历经1500多年,枝繁叶茂,树冠硕大。据李属言老人介绍(2008年90岁),1981年荆州地区博物馆普查文物到此,一馆人介绍:相传这对刺柏植于唐朝初武德年间,树茎迎南,有一条凹平滑面,是唐王李世民兵败途经此地时,时遇狂风暴雨,雷鸣电闪,李世民避雨时背擦过的痕迹。前有竹皮河,后有追兵,李世民穷途末路之际,突然河上显现一座铜桥,李世民率兵刚过,铜桥消失。唐王李世民得势后,命内务大臣拨国库银修建铜桥寺(又称押桥寺),供子民朝拜。
第三节 山林权属
1950年以前,石牌区的山林属地主、富农占70%,属中农占6%,属寺庙、宗族祠堂占8%,属贫雇农占16%。
土地改革时,地主、宗族祠堂、寺庙所占有的山林和富农多余山林,依法没收分给无林或少林的贫苦农民,荒山或次生林则归集体。
农业合作化时,集体林的权属不变,农民除保留房前屋后的围林外(每户最多不超过3亩),尚余的私有山林随耕地入社,变为集体所有。
1959年在石牌区杨叉大洼(今白龙村北部刘湖)兴建地方国有林场。1978年因经营效益差,下放到公社(原国有林工7人调动工作)。刘湖林场划归雨霖公社经营。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员个人所有的围林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了一部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生产若干问题的决定》,贯彻“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社员在房前屋后或在生产队划定的地段植树,为社员个人所有”的政策,逐步把谁造谁有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同时,恢复了农民围林。1979年石牌公社办林场24个,职工153人,经营面积3030亩,建立苗圃71.5亩。雨霖公社(贺集)办有林场25个,职工180人,经营面积5200亩,建立苗圃110亩。
1981年3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稳定山权、林权,到1984年完成了“稳权发证”工作。领得山林权证书33个村,林地面积8000亩。
1988年,生产大队办林场都承包到个人经营。
2004年,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落实经营权,全镇核发林权证书64宗地,林地面积7731亩。
2007年12月,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行意见》,集体林场均由个人买断经营。
第四节 植树造林
造林形式
个体造林:以家庭为单位,在春节前后植树兴造围林,1984年山林权属稳定后,扩大到自留山上造林。
团体造林:主要是镇(乡)直单位每年春天组织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特别是国家于1979年规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团体造林活动盛大。雨霖公社以刘湖林场为基地,石牌以边疆村(八姓庙村),后以瓦瓷、邹坡皮河为基地,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
集体造林: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时期,多以合作社或生产大队、生产队为单位集体造林,多以路旁荒山荒地为主,分片派专人看护,工分记酬。
专业造林: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出现了林业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承包集体的荒山造林。到2007年,全镇集体山林均由个人买断经营。规模较大的林场有洪山观林场,于2007年拍卖;邹坡林场于2004年拍卖;八姓庙林场于2007年拍卖;肖店林场于1998年卖给个人开垦农田。
林业生产
1979年,石牌公社有集体林场24个,雨霖公社(贺集)原集体林场25个,雨霖公社办林场1个(刘湖林场),后改名为唐伯山林场。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改革,林场大部分承包给个人经营,因粮价猛涨,毁林造田严重,林木乱砍滥伐,林地面积锐减50%。石牌、雨霖公社1979年共有林地面积18851亩,1995年共有林地面积7500亩,减少62%。当年伐木6326立方米(市统计局资料)。从2002年开始,国家狠抓退耕还林、绿色环保,当年退耕还林1026亩;2003年退耕还林1608亩;2005年退耕还林225亩;三年共退耕还林2859亩。到2007年,原存林5400亩,加上三年退耕还林2859亩,共有林地面积8259亩,覆盖率3.6%。
经济林发展:1980年,石牌、雨霖(贺集)公社共有经济林1007亩(其中其它经济林107亩,果林面积900亩)。2002年后,彭墩三组苏关雄种桃树70亩、4000棵;洪山观村种香樟10亩(刘远贵种4亩,刘成种3亩,刘远祥种3亩);桂竹村种苗木花卉50亩,主要品种有红叶李、广玉兰、紫薇等。
林木采伐:1954—1984年,木材实行统购统销,关闭木材自由市场。1985年,木材市场开放,国家“控制宏观,搞活微观”。1979—2007年,石牌镇(包括原贺集乡)共采伐林木31414立方米,其中采伐量最多的年份:1992年伐木5753立方米,1995年伐木6326立方米。2006年耿巷村采伐意杨(行道树)33立方米。2007年经林业站批准,洪山观村采伐湿地松120立方米,钟堰村采伐马尾松179立方米,胡刘村采伐马尾松67立方米。
第五节 林政管理
1967年,石牌成立林业站,有职工2人。林业管理机构成立后,负责育林、砍伐、收购。区配有一名林业助理,由分管农业的副书记负责;下属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相应分工一名副书记、生产小队分工一名副队长负责林业生产管理工作,另有护林员203人。解放后未发生重大毁林事件和严重病虫害、火灾。1984年,国家第一部《森林法》颁布以后,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1975年,撤区并社,石牌公社设立林业助理1人,雨霖公社设林业助理1人。公社配一间办公室,县林业局发“石牌公社林业站”公章一枚、“雨霖公社林业站”公章一枚。
1979年,石牌、贺集公社转发县政府关于护林防火、严禁乱砍滥伐的布告迎告400份,宣传册1000多份。
1985年1月,转发《森林法》宣传册100册,《违反森林法行政处罚暂行办法》500册,编印辅导资料500册,发至村和有关单位。1980年清查处理乱砍滥伐案件50起,追回滥伐木材8立方米,处罚1000多元。
1995年1月,石牌镇、贺集乡成立林业管理站,配站长1名,职工2人。同年3月,石牌林业管理站在听江路东端南侧征地2亩,兴建林业站办公集合宿舍楼一栋三层,投资31万元,建筑面积700平方米,1996年12月竣工。贺集乡在江沙公路段北边(贺集二中邻西)征地1亩新建林业站,修建6间平房,配站长1人,职工2人;2002年房屋卖给私人。
2001年3月,贺集乡整体撤销,贺集林业站撤销并入石牌林业站。2001年3月至2002年3月李光清任站长,2002年3月至2004年12月周晓敏任站长,2005年1月至2011年7月王兴安任站长,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余峰杰任站长。
1980—2012年石牌镇部分年植树造林情况一览表(单位:亩、立方米)
年别林地面积当年造林幼林抚育封山育林当年伐木合计用材林经济林198019520194131071047455—98198569876221766432914530763619915000386111396802068180232219957305550518001540—5765132620007258535819001493——135200282848230541026——317200382348174601608——564200580347894140225——2702007825981191403600360054001872009910085505501000——4002012900075005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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